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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 侨界领袖--罗豪才

  发布时间:2003-01-07

人民法官 侨界领袖

  虽然担任着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致公党主席诸多要职,但他却认为,自己的本色仍是教书先生,生活中最惬意的时候还是站在讲台上。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被人们称为“人民法官”、“侨界领袖”。
之所以能获得这样的赞誉,这与他的身世分不开,与他从事的工作分不开,更与他几十年矢志不移的追求及所取得的成就分不开。
  罗豪才出生在一个多灾多难的年代。那是1934年3月的一天,在罗家这个已有两代人侨居新加坡的家庭里,又添了一个后来颇有个性的男孩,那就是他。小小年纪,罗豪才就感受到了生活在殖民地的人民那种被歧视、被压迫的屈辱,所以早在读中学时,他就积极参加了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统治的活动。他的讲演恳切生动,道理充足,所以很受欢迎。新加坡殖民当局对进步活动是严加控制的。罗豪才在一次活动中被捕,被监禁数月后,又遭到了被驱逐的处罚。那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新中国刚刚诞生,她正像一轮朝阳升起在亿万中华儿女的心中。对罗豪才来说,“驱逐”并不是什么坏事,这反而更坚定了他回归祖国怀抱的决心。
  罗豪才回到祖国后,先后在广州知用中学、无锡市第一中学读书,成绩优良。1956年,在报考大学时,他在志愿表上一溜填写的都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他正在实施着一个深埋在自己心中多年的计划。远离祖国的人最盼望祖国的强大,少年罗豪才感到了一种责任,他要为祖国的强大付出自己的努力,他要去最好的学校学习。报考法律系,无疑是要在浩瀚的法学海洋中去探求中华民族的自尊,为中华民族的强大寻找科学的途径。
  罗豪才如愿以偿,从此开始了与北大苦苦厮守的四十多个春秋。
  在学习法律课的同时,他还跑到经济系、历史系、哲学系去旁听,以满足自己求知若渴的心情。如此触类旁通,使罗豪才的知识面和思路更为宽广深刻。四年精彩又充实的学习,为罗豪才日后的几十年教学生涯奠定了基础,使他能游刃有余地从助教、讲师、教授、系主任、副校长到研究生导师一路绿灯地走过来,直至世界知名的法学专家。
  1960年,罗豪才毕业留校任教,与美丽的燕园和未名湖结下了难解之缘。尽管他曾在这里挨过批判,被取消过教书的权利,被迫接受“靠边站”的劳动改造,但他仍然深爱着北大。这种情结甚至影响着他的两个女儿,她们都先后报考了北大法律系,尤其是大女儿,她在北大生物系毕业后,又在父亲的鼓励下报考了法律专业,后又去美国深造,先后获得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开始走向新的历史阶段,各行各业都恢复了生机,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发展。这使罗豪才有机会与国际法学界进行交流。1980年,罗豪才赴荷兰参加国际法律协会年会,他深感中国法学研究的落后,以及资料的严重匮乏。他决定先充实自己,并尽可能地收集有关资料。
  他利用在新加坡探亲的机会,几乎天天去图书馆查阅与法律相关的资料。三个月探亲结束,他满载而归。后来,他与新加坡的友人开玩笑说,我算在你们这里留过学了!1984年,罗豪才到美国进修,在一年中他走访了美国、加拿大两国的二十多所法学院,并带回了大量法学资料,这些资料大大充实了北大法律系图书资料室,成为学生们学习的最好资料。
  在对别国的院校进行考察后,罗豪才提出了改革中国法学教学方式的建议,并得到了国家的肯定。1983年,经国家教委、司法部批准,成立了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罗豪才担任执行副主席,后又任代主席。委员会前后存续了14年,先后选派了二百多人到美国学习进修,这些留学人员中目前在中国各院校的法学教学里挑大梁者不乏其人。与此同时,委员会还邀请外国专家来中国八所院校轮流讲学。这种学术上的良好交流,大大促进了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委员会运作期间,无论中方还是美方的委员们无不对罗豪才的学识、人品,以及他为维护国家尊严和同胞利益所表现出的坚定立场深为敬佩。
  多年来,罗豪才醉心地遨游在法学领域浩瀚的海洋中,他陆续撰写和主编了一系列法学论文及有关专著:《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行政法学》、《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罗豪才并不满足于仅仅引介国外的制度和学说,他着眼于更深层次的对中国行政法治之路的理论思考。他提出了一个崭新的命题:现代行政法应该是“平衡法”。这一论点的提出,在国内外法学界引起了广泛的重视。
  1995年6月,罗豪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担任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在法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又开始了与司法实践的结合。他主管行政审判和法官培训等工作,不仅常常要为协调、调查某些案件亲自出马,而且还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工作。在执法过程中,罗豪才严格按照“不怕困难、抵抗干扰、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的精神办案。有人喜欢他,有人惧怕他,有人称赞他,也有人误解他。对罗豪才这个把全部身心都放在了法律的天平上的人来说,法律永远是至高无上的。许多知道他的人都颇为尊敬的称他为“人民法官”。
  在罗豪才的身上,总是充满着强烈的爱国热情,在他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出众的才华和号召力。还是在中学和大学时,他就总是被推举为华侨学生们的领头人。他当过华侨学生会负责人,当过北京市侨联委员、副主席,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1997年11月,又当选为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被人们誉为“侨界领袖”。他从自己数十年侨务工作中总结出了“国运兴‘侨’业兴,国家昌盛‘侨’业繁荣”的精辟道理。
  为人真诚随和的罗豪才走到哪儿都能很快地结识友人,无论新朋老友,全都能与他真诚相见。他先后去过四十多个国家。由于精通英语,更熟悉闽南话,与海外亲友沟通方便,因此与侨胞、侨团组织、侨界人士等建立了多方面的联系,促进了致公党的工作。
  身为“侨界领袖”的罗豪才认为:“在我国改革开放步步深入的今天,许多学成归来的学子也是我们致公党要联系和团结的对象,他们正是我们国家新时期建设所需要的人才。”看着他充满信心的目光,就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在志愿表上写下一连串“北京大学法律系”的青年人。就是因为有当年的那种执着,才会有他后来的成功。 (韩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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