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状表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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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文林郎广东琼州府推官罗公墓表

 刘必达 发布时间:2008-04-12


    吾乡有隐君子曰司李罗公,既葬四十年矣。公子户部云南清吏司郎中与余为同门友,始以大参陈公以诚所撰行述,丐予表墓文,余不敢辞。不敏为之言曰:公罗姓,讳中文,号德所。派出熂下,始祖涧谷先生椅,以“四贡元”及第,上疏劾贾似道,遂弃官归。曾孙式金,以茂材选入胄监,是为十九上舍。世八传至琴轩公,即公父也。嫡母刘,无出。娶副室胡,生三子,公最长。
    公生而歧嶷,不苟言笑,与人谦恭,有万石风,性至孝。事琴轩公,先意承志,惟恐少拂。琴轩公重然诺,轻施与,遇人急难,不惜倾赀脱之;宾客填门,每觞至夜分不倦。公慰劳刘宜人,作酒浆奉之,不足则脱簪珥市之。以故琴轩公捐馆后,丧葬事毕,家益寥落,田产所入,不能周一岁之用,而公悉推以与二弟与刘宜人。赁居蓬筚中,蔬水自给,甚且连朝粥食,公处之泊如也。性喜吟咏,每遇佳山水,辄低徊坐啸而不能去。
    乙未(1619)元夕,忽语刘宜人曰:吾将泛洞庭,泊淮泗,览金陵虎踞龙盘之胜,悉入奚囊中。然后归来与若采芝云山深处,作“五噫之歌”,予愿足矣。掉舟南行,至凤阳而疾作,遂卒于泰和县外父刘尹公署中。是为乙未(1619)九月也。
    呜呼,若公者岂非古人所谓“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温然有道君子哉。
    元配刘宜人,即乌蒙府通判先任泰和知县刘孟萱之女,生子一,即讳其纶,行取陕西道御史,后为云南清吏司郎中。女一,适本乡段生能华,孙男谳尚幼,孙女一,许聘刑科给事中文公士昂之次男。
    奉政大夫、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年家晚生刘必达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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