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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氏宗祠与族谱

 罗文华 发布时间:2004-02-08

 

宗祠祭祀:“寻根”意识的强化

祭礼是中国重要的传统仪之一,它的本质基础是宗法,人伦,而宗法、人伦又是维系家庭、家族最重要的杠杆,同样也是维系依照家庭组织,国家、社会的重要机制。

祭祖之礼可分为公祭、私祭、庙祭、墓祭、岁祭、生辰忌日祭,等等。我们这里谈的是庙祭----宗祠祭祀。

历朝历代因为以孝为德行之本,所以由爱敬父母直溯到爱敬父母,直到远代的祖宗。于是,祭祀祖宗成为了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既然爱敬父母,那么,对于同根所生的兄弟自应友爱,由此类推,凡是同一祖宗生下的昆仲,理应和睦处之。

祭祖的作用在于强化本姓子孙的血缘观念,强化属于同一种族的“认同”意识,生发出同出于一“根”的自豪感,使家族成员和睦友善,精诚团结,为本家族的兴旺发达作出不懈的努力,这就是宗祠祭祀的神圣目的。

罗姓重祭始祖

北宋和颐主张祭始祖,即家庭最早的祖先,如十代同居的家庭,第一代宗子便是始祖。所以明代成化年间的理学家罗伦说:

初祖之祭,古未有也。自程式子焉,礼以义起者也;朱子废之,以疑于禘也。为义而起者,重本也,厚天下之大经也;为疑于禘而废者,明分也,正天下之大法也。二子之意,并行不悖也。

                               引自《罗一峰先生集》

罗伦一族的始祖罗寅,原居豫章(南昌),因避五代之乱徙至永丰,罗伦为罗寅的十九世孙、宋代忠臣“水心先生”罗开礼的八世孙。罗伦说,“罗氏之族”行祭祀初祖之礼已历“二十余世”(《罗一峰先生集》),时间当自五代之前开始,应当是可信的。

湘军名将兼理学家泽南,出自湘乡“湾洲罗氏”,其族始祖季一郎原居江西,二世华八郎、华十三郎迁于衡州,三世赐宴、赐松为从祖昆弟,始迁至湘乡,世居湾洲,历四百余年;同时迁至湘乡的,还有季五郎之孙文用,世居台洲世居台洲。两房曾合建宗祠于白竹山,冬至合祀迁湘之祖,但未特祭始祖。有感于此,罗宗南于道光廿五年发起新建宗祠,以祀始祖。他说:“念我湾洲两房,为一祖看所自出,聚族而居,世笃雍睦,祀仅及于迁湘之祖,是始祖之饷祀不修,既无以明其一本,而仁人孝子之心实不胜凄怆者。乙巳夏,余以修祀商之族,族父才老皆以为事之不容已...”(《罗山遗集修罗氏宗祠记》)

 

罗姓家庙格局

祠堂建设有一定的格局。

清朝政府规定,三品以上高级官员的宗祠大堂五开间,台阶五级,东西两庑各三间,有两重南门,围以院墙,并开东西侧门;四至七品中级官员的家庙,堂屋三开间,台阶三级,东西庑各一间;八九品小官家庙,堂屋一开间,台阶一级,院子仅一道正门。

 

湘乡“湾洲罗氏”由罗泽南主修的新祠,结构为:“祠凡两楹,上楹为王堂,堂之内为寝室三,始祖之神居中,东以二世祖配之,西以三世祖配之,祭之日,请主出于堂而饷祀焉,取太甲‘奉先思孝’之义,额曰‘思孝堂’,摹宋朱子‘忠孝廉节’四大字于堂之两壁,堂以下两旁建军乐楼二;下楹为一堂,族事于此论断之,楷书《家训》及《宗祠仪则》悬之,俾知父子兄弟夫妇之道、人品心术之要及祭祀之仪、坐作进退之节,左右厢房为与祭者斋宿之所。”(《修祠纪事》)

祠堂一般都配有匾对。浏阳版贝“罗魁达祠”,门联为“一门忠孝;百世簪缨”,寝堂匾额为“四济其美”,中厅匾额为“善政风存”。汀潭“鼓磉洲罗氏”宗祠及元享公支祠匾对,虽经日寇破毁,仍留存不少,如宗祠寝堂匾额为“名洲世宅”(系罗典题撰并书),乐楼匾额为“光常”,门联为“琳琅旧族,鼓磉名家”。元享公支祠初堂匾额为“光昭令德”,。厅联为寝庙卜迁,兹瞰鼓磉澜回,派启湖田流愈远;墓门欣在,迩望金峦霞起,采联平地焕重光”。

正因为“立祠第一,所以奉先世神主”(《郑氏规范》),《朱子家礼》开宗明义第一章就是祠堂,所以罗姓家族子孙对于修祠是怀不一种类乎宗教的热情。

明代理学家罗钦顺致仕后,于嘉靖六年“冬十一月,纠合族众改用罗氏宗祠,又与二弟协谋市地创作小宗祠。罗氏宗祠乃先公创作,以祀迁之祖,为会族之处,当时颇病其隘,欲展拓而未能,又欲别祠小宗,而地基弗便。至是,适有机会一时并举,皆所以成先公之志也。”(《整庵履历记》)

清代岳麓书院山长罗典一族,原建有宗祠,但无家神庙,遂于“嘉庆十九年建庙于木湾宗祠右侧,同治末改立陈家塘山,距宗祠里许,距诸祖墓不越二里,虽山水之奇丽远不逮祠,而基址广大则过之。”

而湘乡“湾洲罗氏”,由罗泽南发起新建宗祠,“鸠工度材,不数月面祠告成”(《罗山遗集修罗氏宗祠记》)。对于修祠的热火朝天的场景,罗泽南专门写了一篇《修祠纪事》,作了具华体而生动的记述。

严格的宗祠管理制度

罗姓宗祠,因其家风醇厚,办事严谨,所以在宗祠建成后便制定出管理宗族事务的切实可行而又严格完善的制度。

首先是有一个为族人所信赖的组织机构,一般都有旅长、分支长、房长以及其他职事人员。如衡山县黑田罗氏就设有“征首”(即旅长),罗荣桓的父亲罗国理就曾任过“征首”一职。湘潭鼓磉洲罗氏设立了宗祠“当年”(所谓“当年”者,经理祠堂一年之事也,曰“祭祀”,曰“完饷”,曰“收租”,曰“修理祠宇”,曰“查点器物”,曰“钱谷出入”。事大者传众集议,事小者“秉公径行”,因此须择“廉慎才干”之人充当)和祠堂看守人员。宗祠看守,责任重大,“司晨暮,奉香灯,严朔望,则守者有专责焉。是祖宗之灵爽藉一人之精神以萃,自非醇谨老成莫克当之,而事务殷繁,又非干办强力无由胜之,故必于本族慎择其人以充焉。”

对于宗祠组织机构中的人员往往对于他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予以规则化,比如鼓磉洲罗氏对于“当年”,就订有〈宗祠当年经理规则〉(见附件一)。而看守人员则有〈宗祠看守规则〉,对于看守人员的选择标准、衣食来源、路费工文化娱乐活动补贴、日常任务、祠内寄居须知以及奖神事项都作了规定,基本精神就是守福祠人员责任重大,要求严格,族众应尽力给予优待和尊重,因为尊重守祠人员就是“尊宗祠”的表现。

由于祠堂是祭祀祖先、族众集会议事和教育训诫子孙的处所,因此须“礼尊而貌严”。为了保证祠堂庄严肃穆的外貌和气氛,使人油然而生敬祖畏神之心,有的宗族禁止在宗祠家庙戏里演戏和举行迎神赛会等活动。如鼓磉洲罗氏于清乾隆五十三年季夏月望日集族众公议“宗祠永禁演戏”,违者受罚。“后有议及演戏于庙者,以不孝不敬论,为首者家法重四十板,罚争银十两入公,为从者责三十板,罚银六两入公,断不姑宽,永为法戒。”同治下年又公议禁止在家庙迎神赛会,违者“执诸祠,告于祖而责处之”。

为在经济上保证祠堂活动的正常开展,一般的宗祠和家庙都设有祀田,如鼓磉洲罗氏新屋、湖田、社山、蕨山四堂共捐置及陆续买祀田三百四十九庙二升七合五,由四堂子孙世守以作祀产,“永不售析”;又有庙神祀田二百零六亩五升七合五,“所有田业,历有老碑嵌于庙壁,约禁甚严,富不吞售,贫不析卖”(〈罗氏九修族谱〉)。但这种规定随着时势的变迁,也有所突破,如鼓磉洲罗氏于1948年九修族谱时,庙神祀田二百多亩中就已先后出售七十三亩,另有六十七亩于1943年捐入本族公立明德小学校董会接管,充作校产基金;而三百多亩宗祠祀田则全部捐归明德管理,并其春秋祭享、常年香烟及祠宇日后修整,均交由明德小学校董会经办,仍由族人临督,慎重其事。这样做,实际上是在近代普及国民教育雷厉风行的形势逼迫下,采取的“藉学保产,寓祀于教”的一种方式。

祭祖:获宗收族的重要仪典

祭祀祖先,是“敬宗收族”的重要仪典,所谓“祠堂祭祀,一家之大事也,礼虽未备,敬必有余”。(湘潭〈罗氏九修族谱〉)。各祠堂对于办祭规则、祭祀仪式、祭器设备、祠堂管理看守规则、祀田经营以及奖罚事项,都有相当完备和严格的规定。我们从罗姓的一些谱牒中,可以得到它的大体轮廓。

我们先将鼓磉洲罗氏的〈宗祠办祭规则〉抄录于下:

一、春做法原期三月十五日,近改清明日为每年春祭定期,东作方兴,与祭者恒少,故止当年四人办理;冬祭定期十月初二日,万宝告成,远近毕集,费用浩繁,故分四堂办理:凡己、酉、丑年新屋堂办,寅、午、戊年湖田堂办,亥、卯、未年社山堂办,申、子、辰年蕨山堂办。堂虽分四,祭则为一,务宜尽志尽物,恪供祭典,不得分彼此以相夸耀。其承办祭祀者,先年饮福后听本堂公择,得须熟手,善为经理,毋多派远方之人。

一、 春祭于清明前十日议事,冬祭于九月初十日议事,某日办齐品物,先数日入祠料理,毋敢怠慢推诿。

一、 祭祀费用,所派办祭者每人助钱一百文,凡与祭者每人出祭费钱六十四文,如不敷,则开销公项,此往例也。

一、牧贵博硕肥脾也,醴贵清洁芬芳也,庶馐贵丰腴而粢盛贵馨香也。至若祭毕饮福,惟是肥甘园蔬,借以醉饱,所以惜手力而节浮费云尔。

一、祭祀时,惟帐房,厨房二处最为紧要,典守者须强干细心,方不失事,一切无事等不得入此二处之房内,并不许寄银钱衣服等项,犯者罚。

一、与祭者无讼远近,况以祭之先一日入祠斋宿,务宜衣冠整肃,致敬尽诚,不许戏谑喧哗。所带跟随夫役,并宜戒饬,有犯者罚其主人。

一、交祭费时必领一小票,于坐席时照验,原以防闲杂人混入饮食并夫役无知乱入席中。

一、饮福后惟司事及派定算帐者、远方不能归者仍突于祠,其近处与祭者各宜归去,有不遵者罚。

一、族人有是非口角当入祠理论者,有许于祭祀时言及,或先期后期可也。

一、办祭者经管银钱、买备货物,不可、苟且。或数目不清,则经物者垫赔;若以少报多、存私入己,一经查出,从重罚治。”

至于宗祠祭祀,无论春祭,冬祭,均应“先期宗子率助祭及执事人等斋宿于祠内,鸡鸣而起,咸盥漱衣服,执事者各执其事,戒各房子孙务宜肃静,毋得喧哗”,早饭前至中堂行礼,“行礼者只呼世派序立,毋得越位,”礼毕少休,然后早饭,后至者于阶下行四拜礼,“日中馂(吃祭神用过的食品)坐席,照派以大宗房嫡长子孙,祭祀“仪节”如下:

“发鼓三通。奏乐。执事者各执其事。序立。主祭孙就位。四堂分献孙各就位。以下各照世派就位。降神。鞠躬。拜兴(凡四)。主祭孙及分献孙诣盥洗所。盥洗。复位。诣香案前跪。焚香酹酒。俯伏。兴。平身。复位(司祝诡告曰:今以吉辰有事于祠,敢请历代神主进莅几筵)。参神。鞠躬。拜兴(凡四)。初献礼。执事者进馔。主祭孙及分献孙诣神主前跪。斟酒。祭酒。奠酒。读祝文。俯伏。拜兴。鞠躬。拜兴(凡四)。复位。亚献礼。执事者进馔。主祭孙及分献孙诣神主前跪。斟酒。祭酒。奠酒。俯伏。兴。鞠躬 兴(凡四)。复位。终献礼。执事者进馔。主祭孙及分献孙诣神主前跪。斟酒。祭酒。奠酒。俯伏。兴。鞠躬拜兴(凡四)。复位。行侑食礼。主祭孙及分献孙诣神主前侑食。点茶。复位。主祭以下皆跪。司祝合门。祝噫矣启门。主祭以下皆复位。主祭孙跪。以下皆跪。饮福酒。祝遐祠(祖考命司祝承致多福,干女孝孙,来女孝孙,受兹百禄,宜稼于田,眉寿无有害,子子孙孙勿替引之)。兴。告利成。辞神。鞠躬。拜兴(凡四)。焚祝文。纳主。撤馔。礼毕。

祝文:维年月日,主祭嗣孙某敢昭告于历代祖考(妣)之前,维孟冬(季春)追感岁时,不胜永慕。谨酒洁牲、粢盛庶品祗荐岁事。尚饷!”

(以上录自〈罗氏九修族谱〉)

祭祖是一种祖先崇拜。重视祭祖的目的,就是培养族人的共同意识,把同一祖先的后人团结在一起,所谓“聚族敦宗”,也就是迈克尔米特罗尔等在〈欧洲家庭史〉中所说的:“祖先崇拜通常在培养家系观念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祖先崇拜,家系将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联系在一个共同体中”。

事死如生:疏密有致的敬祖仪式

从《礼记祭祀》中,我们知道祭祀的最根本的原则是“敬”,“君子生则敬养,死则尽享,思终生弗辱也”。同书的《檀弓上》又说:“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不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敬”的原则并非空洞,它具有一些很具体的内容,首先在祭祀的疏密上体现出来。《礼记祭义》说:“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所以说祭祀的安排要疏密适度,过多了形同儿戏,过少了则显得薄情 义。古礼指出要“合诸天道”,后世则天道、人道并重。每年正旦(农历正月初一)、冬至和每月的逆望,要在祠堂参祖。遇到李目,如元旦、清明、端午、中元(农历七月十五日)、重阳(农历九月九日)、十月朔、腊月(农历十二月八日)、除夕都要向祖先献新食,遇到大事也要行告祖礼。此外,遇到朝廷追赠考妣官司爵,生儿等喜庆之事,皆须行告祖礼。如生嫡长孙或嫡孙,一到满月就告于祖位,全家序立祠堂前,启椟出神主后,家主(宗子)到香案前跪下焚香,酹酒于茅沙之上,伏身两拜,众人四拜。主人和主妇分别斟酒点茶,宣读告辞。告辞呈式如下:

(某)之妇某氏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第几子,名某,取见。

伏拜已毕,主妇抱孙立于阶前,四拜。如果生的是庶孙,则不设茶酒,仅启椟,不取出神主。

此外的“朝夕奠礼”,亦很重要。每天早晨起来。作为宗子的家长要命子孙洗手焚香,自己则衣冠整齐地到祠堂门内跪拜焚香。黄昏也是如此。平日出门进门,都要告于祖先,男子唱诺,女子立拜。如果出远门,或隔夜不回,则要焚香跪告,行这种谒告礼时放神主的椟不打开。

族谱:生命史的鲜活形态

一部优秀的族谱,记录着一个家族的发源、生息、繁衍的无始无终的过程(如果这个家族从来没有停止过修谱的话),可以说是一部与时间并存的生命史。活在谱中的一代代子孙,作为一个文化载体,无不反映出他所处时代的种种特征。这种变化不已的客观存在,与恒定的家族血缘递传,形成了族谱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从中我们可以领悟出一个生命群体的强大力量,一组种族遗传的神秘密码,一种超越历史拘限的阔大视野。


罗氏族谱源流说

家谱渊源甚早,一般都推始于《周官》,实际上《世本》乃是我辚谱牒最早的著作,司马迁《史记》的世表、年表取法乎此,实为后来家谱宗谱之滥觞。在谱学发展史上,经历由专官之掌,演为专门之学,最后变为私家之谱这样三个发展(参见邵晋涵《南江文钞》卷六),修谱也经历了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三个发展高潮。尤其是清代,可说已达到顶峰,有人统计,“宋元以来,清人修谱最多,保存至今的放乘,至少在二万种以上,清人修的占重要成分,且质量较高”(《清人社会生活》)。到了民国,修谱之风仍不少衰。“考我国古代社会夙重宗族,自大儒欧阳氏、驯至举国上下,无族无谱”。写于民国三十七年的《罗氏杞公戊子族谱序》中的这几句话,反映了我国清代、民国期间“族族有谱”这一历史事实。罗姓之有族家乘,当然亦不例外。

罗氏族谱最早者,似修于宋代开宝年间的“豫章罗氏”(俗称“柏林罗氏”)族谱,罗颖在《源流总序》中称:“吾祖家豫章,抵颖身,三百馀年”,其间“文献足征”,因此族谱中既有唐代科甲鼎盛,罗氏人才辈出的实录,又记有李白、杜甫等著名诗人的赠诗之类,且溯源重黎,以罗君用为先祖,并及“十八世祖”罗企生,堪称源远流长、后裔繁茂的世家望族。后来宋代大文家苏轼曾写诗《罗氏谱赞》云:

豫章世家,洪州望族。

忠孝一门,节义两顾。

文德武功,名留简竹。

理学真儒,后先继续。

礼立仁昭,天伦攸笃。

贤子贤孙,旋踵芳躅。

以此家风,遗风善俗。

至于江西“戡村罗氏”也即以后称为“秀川罗氏”者,以罗崱为先祖,其族谱始修于宋淳熙元年,广南西路转运书司主管文字赐绯汇巨济曾作“庆源图”而首叙之;绍定元年,朝清郎罗蓬伯又再叙之;以后又多次续修。宋代所修罗氏族谱,在《宋史节文志》上无载,可见当时并未公开流传,或流传不广,我们现在也只能由有关的“谱序”中窥一斑,却无法获得原本而见全豹。就是清代、民国时期的罗氏族谱,也由于战乱灾荒的洗动劫和历次政治运动的扫荡而所剩无几,令人感到遗憾。

罗氏族谱的谱法

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苏恂倡修族谱家乘,最为积极得力。他们不仅亲自动手编写本家的族谱,而且提出了编写族谱的体例和方法。欧阳修的“谱例”是:“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原则是以远近,亲疏为别,“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居士外集欧阳氏谱图序》)苏恂的“谱法”是:“凡嫡子而后得为谱,不谱者皆存其高祖,而迁其高祖之父”,他主张一般家庭修谱用“小宗之法”,即只记五世,而政治经济地位比较稳定的皇室贵族等,则可以按照“百世不迁”的“大宗之法”来编定族谱。(苏恂《嘉佑集》)在编写方法上,他们一采叙述式,一采图表式。他们虽然在体例方法上有别,但“敬宗收族”的目的则同。宋仁宗以后,欧阳修、苏恂的族谱成为宗谱形式的规范,影响至为深远。宋绍定元年罗氏《秀川家谱叙》有言:“古人之意,莫重于族,亦莫严于谱。谱者,推其祖之所自出,而合其族之所由分天。”“先王制礼,以明宗为大务。是以古者有大宗、小宗之别,使其派有所统而不紊。又重之以岁时腊祭之会,冠婚丧祭之礼,乡射燕饷之仪。其目委曲而繁重若此者,盖所以习其揖让长幼之节,隆其亲亲老老之恩,厚其睦姻慈爱之义,使人人知有忠敬孝友,醇固而无浇薄之风。”因此,罗氏族谱的编写,也基本是效法欧、苏二氏。但这种效法,不是简单模仿,而是有所选择、有所变通的,因为两者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取长补短的关系。直至清代、民国,罗氏修谱或“谱体采苏式”(民国三十七年安化《罗氏族谱》)或“参用欧、苏两式”(光绪二十五年浏阳《罗氏二修族谱》、“集欧苏两氏之长”(民国三十年新化《罗氏通谱》)

修谱的主体思想

与其他家族一样,罗氏修谱也是基于“敬宗收族”的观念与目的,以加强家族团结,巩固家族制度。清代湘军名将罗泽南在《罗氏墨谱序》中说:“宗族者,祖宗一人所自出也,一人之身衍为数千人,数千人之身也。人以祖宗之身为身,则当以祖宗之心不心。一族之内,俊秀者尊之,象贤者也;孝子悌弟义士节妇则钦崇之,立身行道,贻先人以令名者也;有位者庆之,大吾门闾者也;富者卫之,能克家者也;贫者、弱者、孤者、独者、鳏者、寡者、疾厄者、患难者,相与救助之、赈恤之,吾祖若宗所不忍视者也;不肖者教戒之,惧辱其先也;老者安之,幼者慈之,宗友赖以递续者也。”

在长期的宗法社会里,许多仁人志士和有作为者都注意把“敬祖收族”的观念推衍成为“忠君爱国”的思想,在国家民族事业受到空前危难的时刻,更把家族观念扩展为民族精神和爱国思想,移孝作忠,毁家抒难,舍“小我”为“大我”,为国家民族贡献自己的一切。华容南山罗氏始迁祖为宋朝宣义大夫、抗元义士罗尚德,其后裔罗桢,抗战中为“湖南省民众搞目自卫团”华容县军事参议,“于兹倭奴入寇,兵气嚣然,犹谋纂明世次,敬宗收族”,以“率循宣义遗训,昭示族人”,“收抗日自卫之功,以慰国人”(《南山罗氏族谱序》)。民国三十年,新化《罗氏通谱》纂成,总纂罗联焘在序言中特别希望“族中诸父老昆弟”,“各本敬宗收族之旨,益坚团结,共体时艰,以发扬民族精神奠国家于磐石之安”。湖南安化县英武中学校长罗驭雄,是毛泽东一师同学,国民党左派,曾任北伐师政治部主任,他对于“敬宗敦族”与“世界大同”的关系有自己的明确见解:“方今时局剧变,国人对于家族观念逐渐冲淡,且国际往来愈频繁,视野愈广大,天下一家,期诸实现。向之所以爱一家一族者,今兼以爱异族异人。民胞物与,四海之内皆兄弟。其理想因时代而进步,固未可以厚非。惟是天下之平,基于国治,一国之治,其于家齐;而国为家之积,虽世界纵跻于大同,而家未必即废。故敬宗敦族,实乃世界和平之起点,未可以侈言天下一、世界大同,而漠然忽视宗族也”。他鉴于安化罗氏杞公后裔有毅力、有热忱、团结之力最强,因此希望“杞子裔诸君子扩此特殊精神而及于全族,全社会,则有裨于民族国家之建设与隆昌,又何可限量!”(《杞公民国戊子族谱序》)

修谱:家族中名人的义务

既然族谱家乘在团结族人,保家卫国方面有如此重要的任务,因此许多族成员尤其是一些有地位、有声望的成员和热心分子,把修谱当作自己生活的重要内容和不可推卸的义务,“朝夕不遑,熙攘其间,乐此而不疲”(罗驭雄《杞公民国戊子族谱序》)。近代一些学者,都亲自主持或参加纂修宗谱的活动如近代文史学家、民国初年广东临时省议会议员罗师杨,1926年归里后亲自纂修罗氏族谱;近代历史学家罗元鲲,与毛泽东一起参加“驱张运动”的湖南旅京教职员代表罗教铎,共同于抗战期间的1941年主修湖南新化《罗氏通谱》。

旧时修谱,有一种陋习,即为了在社会交往中抬高本族的声望和地位,往往攀援贵胄,附会名紧贤,生拉硬扯地硬指把某某历史名人说成是本族之祖;有的更出于势利观点,富而远者亲之,贫而近者疏之。但湖南浏阳版贝罗氏修谱时,则坚决反对这种“弃亲近疏”的观点,“溯家法者,重本支也若泛以某处富贵者为荣,某处贫贱者为辱,弃亲近疏,必遗幽明之愤恨矣”,“苟仅以攀援附会,固不能严宗派、别亲疏,抑且厚诬先人耳”(咸丰十年《迁浏一修序》)。因此这支罗氏所修族谱,“宗支分明,派次联属。疏也,不以富贵而收之;亲也,不以贫贱而遗之”(汤兴梅《罗氏家谱序》)。在用修谱加强族人团结、进行社会交往中,能坚持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值得称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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