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儒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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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任 国子监祭酒

  发布时间:2005-09-09

罗大任,字小逊,今丰城董家京山人。早年为诸生时家境贫寒,便在湖北湖南一带教书为生。有一次在外教书时忽然心痛,心中牵挂一定是母亲病了才会有心灵感应,便赶回家中,他的母亲果然卧病在床,人们都说罗大任之孝,可比曾子。 崇祯四年(1631),罗大任考中了进士,并聿运地被先入翰林院,成为庶吉士继续深造,散馆以后授任翰林检讨一职,崇祯十年(1637)还担任礼部会试同考官,升国子监司业,又升皇太子的属官"中允",并负责为崇祯帝讲经,在此期间撰写了一部《金殿讲义》,受到崇祯帝嘉许,一天他为皇帝讲《太祖宝训》以后,又讲《大明律》,罗大任从律中"以、准、皆、各、其、及、即、若"八字,每字都作了一百多字的注释,崇祯帝感慨地说:"朕听《宝训》就会了然于胸,过目不忘;而听《大明律》却使我感到恻隐之心,这《律》中每字都有多种解释,量刑应该慎重才是"。当即升罗大任为太子谕德,又升为国家最高学府负责人,国子监祭酒。 罗大任刚上任不久,便遇到"甲中国变",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帝自 杀,大臣们各自逃散。罗大任饮毒药自尽不死,又结环自缢,被随从救醒。李自成被入关的清兵打败后,罗大任等乘乱逃离京城,回到故乡隐居,闭门不出。清江西总督蔡士英、巡抚郎廷佐多次上疏推荐他出来做官,罗大任都以病辞免,保持了明朝大臣的民族气节。晚年自号"遁庵",自题墓碑为"处士"。 著有《金殿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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