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伯 1736年生于广东省梅县。早年加入天地会,传播爱国思想,发扬民族精神,致力复兴汉民族大业。 他1772年率领志气相投的同乡同志,从虎门驾独木连体船启程远航,直到婆罗洲西岸坤甸万律。 在坤甸,罗芳伯起初教书设馆受徒。教书两年后,与同乡同志组织“兰芳公司”,从事开金矿,种植各种农作物,买卖黄金,被众人推举为“老大哥”。 1777年,根据侨民的意见,罗芳伯在当地苏丹割让给他的数千里土地上,创立东亚前所未有的独立民主国家,名为“兰芳大总制”,年号称为兰芳,实行民主共和政体。他的名义仅是“大唐总长”又称“大唐客长”。意思是中国人作客海外的首长。它比美国独立,推举华盛顿为美国第一届总统早12年。 兰芳国以东万律为国都,设立公署,一切规章、制度由芳伯亲自制订,总长以下官吏,由大家公选,应兴应革事宜,由大众议决。对于经济与教育建设尤为重视。虽然国家库收充裕,仍奖励开荒。注意普及教育,广设汉文学校,公立学校不收费。鼓励开矿经商,发展交通事业,实行全民皆兵,还开办军械厂,铸大炮等,成为富庶、强大国家。 芳伯建国以来,勤理国事,爱护民众,处理公事,公平直正,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纪律严明,社会安定,不滥用总长权威,处处民主作风,私人生活俭朴。 坤甸经芳伯锐意治理,励精图治,文化程度不断提高,人民丰衣足食,国泰民安。 1795年,芳伯积劳成疾,他召集各执事首长嘱咐后事。声言“禅让”传贤,定为继承法典,卒年仅5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