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君强 安徽省省长
发布时间:2003-01-24
罗君强(1902—1970),名光治,别号庸生,湖南娄底西阳乡白鹭湾人。民国9年(1920),在长沙岳云中学读书,参加湖南学生联合会。11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与李立三等发动湖南各界“拥谭(延闿)反赵(恒惕)”运动,主编《赤光周刊》并兼任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湖南分会书记。
民国12年(1923)春,罗父去世,大摆筵席开吊,受到党内批评,罗在长沙登报声明脱离共产党。次年恢复党籍,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书记,兼中共湖南训练委员会秘书。14年夏,第二次脱党,加入国民党。次年底,任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上尉科员,投靠该校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周佛海,从此,罗成了周的政治伙伴。民国16年(1927),“宁汉合流”,罗被任秘书,负责编印反共书刊,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苏维埃政权。22年4月,调任蒋介石南昌行营第二厅第四课课长,兼行营办公厅上校秘书。23年,罗任重庆行营上校秘书,参与追击红军及“肃清”所谓“收复地区”共产党势力的宣传,制订《剿匪时期惩治匪盗暂行条例》等反动文件。26年初,被任命为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办公室少将秘书,旋任办公厅秘书处少将处长工,兼蒋介石侍从室二处第四组秘书。
抗日战争爆发后,罗与周佛海等沆瀣一气,诬蔑人民的抗日呼声是“唱高调”,竭力鼓吹“亡国论”,成为所谓“低调俱乐部”的主要成员。民国27年2月,罗参加周佛海、陶希圣主办的“灰色文化团体”——文艺研究会,任秘书长及总务组主任干事,出版拥蒋反共书刊,继续散布民族投降主义论调。12月,汪精卫、周佛海等公开投敌判国。次年春,罗亦尾追到香港,当了汉奸。8月,罗在上海参加汪记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被指派为中央执行委员兼中央党部副秘书长,“国府还都委员会”委员兼布置组长、“中央政治会议”副秘书长。民国29年4月,任汪伪国民政府边疆委员会委员长,后又兼任财政部税警团副团长、中央副警团中将团长、南京《中报》、上海《平报》社社长。8月,任上海“中央税警学校”校务委员兼办公厅主任。次年,任清乡委员会委员,亲率税警团配合日军在江苏常熟、江阴、浙江慈溪、余杭以及上海郊区等地进行残酷的“清乡扫荡”,与新四军及抗日游击队为敌,并批准杀害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多人。民国31年,任伪司法行政部部长,即召开“全国司法会议”,以强化伪政权的反动统治。33年,调任伪安徽省省长兼蚌埠绥靖公署主任,实施田赋征实,为日军“以战养战”效劳。并与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联系,表示愿意“策动伪军,配合反攻”。同时与第十战区司令长官李品仙勾结,双方约定互换弹药物资,共同对付共产党。年底,周佛海兼任上海市长、罗任秘书长兼财政局长、代理市长,极力推行保甲法令,还亲自督工为日军扩建公路、桥梁、机场,以防御同盟军从上海登陆。34年春,日军大势已去,罗拼命向国民党“输诚”,组织“建国社”,自任书记,誓死效忠蒋家王朝,得到戴笠亲笔信的赞许。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任周佛海与罗君强为上海行动总队正、副总指挥,后为正、副司令。9月下旬,因周、罗的利用价值渐失,全国舆论纷纷要求惩办汉奸,罗被幽禁于重庆。36年(1947)5月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月,由南京解禁上海提篮桥监狱。1964年保外就医。1970年2月死去。写有《伪廷幽影录——汪伪情况回忆纪实》,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