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树甲(1878-1944),字衡平,耒阳哲桥樟树桥人。1919年在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六期毕业后,充任张宗昌部见习军官一年。1926年参加北伐,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军第四师少校营长,攻克后,升任第八军第二师三十团上校团长。 1929年春,任国民革命军第十九师五十五旅旅长兼衡阳警备司令,奉令到耒阳“清剿”共产党游击队,实行“三分军事,七分政治”办法,重赏收买叛徒,致使中共耒阳县委和耒阳赤色游击总队遭受巨大损失。1930年6月,任十九师副师长兼第五旅旅长,率部去长沙抗拒红军的进攻。任第一、第九两区保安司令兼湘鄂赣剿匪指挥、湖南省保安处副处长兼长沙警备司令,镇压共产党员与工农革命群众。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八十七军一一九师师长,奉命开赴抗日前线。在支援台儿庄、保卫大武汉诸战役中,与日军苦战,先后收复了安徽潜山等地,受到嘉奖。1939年任第十八军副军长、军事委员会中将参议,驻守湖北沙市、宜昌。1941年,率部与日军在宜昌作战,全军覆没,仅以身免。不久,因病回家休养。 罗树甲出身寒微,既跻身显要,不忘桑梓,捐资兴学。1929年向衡阳广湘中学捐银洋2000元,两度任该校校长。抗日战争期间,捐田租500石,创立衡平小学。后又创立衡平中学,因未得省府批准而停办。 民国33年日军陷耒阳,罗病中被俘,囚禁淝永乡谢家村两月后,日军知其为抗日将领,始则威胁利诱,企图劝降,罗抗节不屈;继则将其两足大趾砍断,期以逼降。囚禁数日后,罗仍宁死不降。日军进而用刺刀刺他两手掌心,侮辱万端。罗不甘侮辱,服毒自杀,终年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