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登贤 广东省委书记 烈士
发布时间:2003-01-14
罗登贤(1905—1933) 原名罗光,代名光生、达平等。广东顺人1925年参加领导省港大罢工,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香港市委委员。1927年任广东省委委员,同年2月,参加领导广州起义。1938年6月,在中共六大当选为中央委员和政治局委员。会后回到上海,兼任江苏省委书记。1929年任中共南方局委员。1930车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不久调任广东省委书记。1931年1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同年夏到东北工作,任中共中央 |
罗登贤(1905~1933) 广东南海人。11岁进香港太古船厂做工。192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香港机器工人联合会负责人,参加了省港罢工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准备并参加广州起义。1928年6月,在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28年11月,调任江苏省委常委。次年1月,任江苏省委书记。此间,上海党组织和群众组织都有发展和恢复,工人运动逐渐复苏。英电、法电、怡和纱厂等罢工都取得胜利。8月,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协助周恩来工作。同时,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等职。1930年,任广东省委书记、南方局书记等职。1931年夏,被派往东北,任中共中央驻满洲省委代表、中共满洲省委书记。6月,在中共临时中央“左”倾错误领导召开的北方会议上遭受批判。会后,撤销省委书记职务。1932年12月,调上海,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书记。1933年3月28日,因叛徒出卖被捕。在法庭上,坚贞不屈,痛斥敌人,8月29日牺牲于南京雨花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