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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振方 慈善家

  发布时间:2005-01-06

罗振方 (1874年—1932年 终年58岁) 为迁淮安四世,迁上虞廿三世,裕字排行,字通甫,号节庵,中式光绪王寅补行庚子辛丑恩正并科举人,任直隶州知州,奉天候补知县。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任东三省留日学生总监。1912年,任奉天盐务司总务科长及北京政府财政部监事。1913年5月,任直隶热河国税筹备处分处长。同年9月,任农林部次长。11月任东三省盐运史。1915年,任北京盐务署督办。
罗振方和熊希龄早在东北时就是同事,交往颇深。罗振方元配夫人丁氏和继配夫人丁氏过世后,熊希龄就把内侄女,即熊夫人朱其慧的侄女朱有  嫁给了他。民国后随熊希龄入阁。1917年时京畿、直隶一带发大水,罗振方任直隶、京畿水灾河工坐办。当时有19000个村庄被淹,635万余人无家可归,到处都是饥饿的灾民,特别是被遗弃在路边的儿童,惨不忍睹。当时,熊希龄受命负责督办京畿一带水灾河工善后事宜,兴修水利,账济灾民,为了救济灾童,他决定设立北京慈幼局,收育了上千个无人认领的儿童,为长久解决收养教育的问题,决定建立“北京香山慈幼院”。这一善举得到当时任水灾河工督办坐办的罗振方和陈汉弟的全力支持。1920年2月熊希龄任院长,施今墨任副院长,10月施辞职后,即聘请罗振方出任副院长,主管院内事务, 成为熊院长的得力助手。1922年2月罗振方因操劳过度,病请严重而辞职。他在“香慈”尽管短短的五、六年时间,他的贡献有目共睹,为后人所铭记。
罗振方身体康复后,抱着实业救国的主张,到山海关附近创办了“柳江煤矿”,任总经理,直至九一八事变,日本人将煤矿搞垮。他于1932年因脑中风病逝。
罗振方身处军阀混战,便弃官经商,此乃经历时局变迁和人生沧桑后的决择,故经常以“四不”自励,并以此教子:“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不参加任何党派”、“不打诳语”及“不取非义之财”,做到身体力行,对子女影响颇深。
罗振方具有极强的家庭和家族观念,重视亲情,这方面甚是突出,可谓楷模。比如,在1931年,他亲笔书写的“遗嘱”中就充分说明,在财产的分配上,他不仅顾及了妻子、儿女,而且连弟弟、妹妹、侄辈们的利益都考虑的十分周全,这足以表明他对亲人的爱心和深厚情感。又如,1924年,他主修了《浙江上虞家谱》二十四卷,此后他又撰写了《诗伯公传》,都倾注了大量心血,花费了巨大精力,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在政治上,罗振方属革命派,拥护梁启超、康有为的革新主张,他曾参加孙文、黄兴组织的“兴中同盟会”。罗振方具有爱国思想,日寇侵华“九一八”事变时,他积极支持抗日,赋诗一首就是佐证,诗曰:连日频闻捷音  三匝真如绕树鸟  忍含痛泪一轩渠  防边孰效挥戈鲁  御侮难凭拥节苏  世事本如棋有劫  禅心愿与木同枯  连朝海上频闻捷  廿载何虞不报吴。
罗振方元配丁夫人,生有二女,长女罗璨华嫁给贺一谔,字子骞,生三子三女,子为信庸、信雄、信洪,女为信美、信腴、信和。次女罗琼华嫁给陈行之,只生一女源君。继配丁氏生一女夭折。再继配朱有  ,字君鲁,又称大新娘,生一子罗作伦(罗福寿),字爱生,娶妻朱文兰,字墨馨,生二子二女,子为嗣祖、绍祖,女为懿祖、景祖。1952年朱文兰去世,1956年罗作伦与继配黄如如结婚,无出。
罗振方与朱有  逝世后,合葬长眠于天津江苏公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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