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藩: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第九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37年6月生,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人。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59年9月至1964年8月在华中工学院电力动力工程系学习。1964年8月至1967年11月选调到中央组织部,曾参加“四清” 工作,任工作组副组长、组长、公社党委副书记;1967年11月至1978年4月任长沙水泵厂技术员,生产技术组副组长,党委常委、政治处主任兼组织科负责人,厂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厂党委副书记、书记:1978年4月至1985年6月任中共长沙市委常委、工交办主任,工交政治部主任、经委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长;1985年6月至1993年2月任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1993年2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1997年1月至2003年1月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第六、第九、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