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仙坞作令
发布时间:2005-11-20
桃源罗仙坞先生令中部时,有妇人以夫久出不归,求判改嫁,先生云:“焉有为汝父母官,而忍听汝改嫁耶?计汝母女二口,升米可活。”手写朱票,令此妇于每月朔执票支仓米三斗,并谕以“我在此一日,无虑一日失养。唯嘱汝守分,毋使我气短”,感谢而去。一日夫回,偕妇来叩谢,先生欲杖之,妇代乞免。先生曰:“为善必终。”仍令支一月粮去,而收回朱票。此事可谓仁至义尽。又尝上省谒秦芝轩中丞,中丞言:“尔守中部,好处我不深知,丑处亦未闻,固不见所长,却不见所短,似不应久屈在下邑。”先生正色答云:“且不必论长短好丑,只以国士遇我,我不敢当,若以众人待我,我亦不受。”即日禀辞去。盖中丞微示以调繁意,先生之应答也有体。
《清代名人轶事》 清·葛虚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