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孝芬 探花 吏部郎中
发布时间:2004-10-23
罗孝芬(?~一一五八?),字廷扬,岳州平江(今属湖南)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第三名(称探花),任官吏部郎中任官吏部郎中,调舒州士曹参军。高宗绍兴中通判永州,七年(一一三七),除秘书省校书郎,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茶盐公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五、一一七)。十一年,知衡州,十三年奉祠(《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二十七年,知严州,是年十二月,改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七、一七九),行至岳州而卒。有《鸡肋集》,(《沅湘耆旧集》前编卷二一)已佚。明隆庆《岳州府志》卷一五有传。曾写过一篇《石牛山寨记》。讲述他在宋建炎庚戌(公元1130年),金兵溃散,刘忠入平江,“众皆危之”时,因“乡人余国器、余国瑞(上舍生)聚族自保于石牛寨”,罗“遂携家依之。”“刘忠之徒至,围守累月”。在县境百姓普遍惨遭蹂躏的情况下,“独石牛寨群盗磨牙而不得噬”,得以保全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