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骏 (1896~1985年),字钰光,福建尤溪城关镇建设东街人。清光绪廿二年九月初十出生。宣统三年(1911)毕业于尤溪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民国3年(1914)毕业于福建省立福州中学。民国4年,考入福建公立政法专门学校。民国5年,就读于日本东京大学,并参加中华革命党。民国8年春,罗骏回国任福建华侨中学教员,兼福建省禁烟问审员。民国14年上海发生“五卅惨案”,罗骏因参加福州市学生联合会组织学生罢课活动,被北洋军阀福建省督军周荫人逮捕入狱一年多。民国16年7月,福建省政府改组后,罗骏任福建省第一监狱署典狱长,兼省农工厅第二科主任。民国17年解职,在福州洋头口创办福州劳工子弟学校。民国20年春,国民党福建省党部任罗骏为尤溪县党务指导员。同年,罗骏在尤溪水南开山书院创办尤溪平民小学,招收学生200多人,实行半工半读学制。民国22年,罗骏任国民革命军陆军五十二师驻南昌办事处主任。四年后,调到武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战时工作团高级组受培训。培训后,任第四、第五补充兵训练团上校秘书,随后又任国民党二十一军、八十五军、二十五军特别党部上校秘书、代主任等职。抗日战争胜利后,罗骏任第三战区长官司令部上校参谋。民国34年12月在杭州退役后,在福州开渔行。1949年5月,罗骏在卢兴荣的引荐下接受了福建省政府主席朱绍良的任命,为尤溪县长。与卢一同回尤溪就职。罗骏赞同卢兴荣的起义计划,做了迎接和平解放的工作。尤溪和平解放后,罗骏即被召到南平军分区学习一个月,而后到福州做渔业生意。1951年12月以历史反革命罪,罗骏被“判刑”七年,期满留队就业七年。1965年12月回到尤溪。“文化大革命”中,罗骏受到冲击。1980年7月,在落实党的政策中,罗骏被确认为国民党起义人员,恢复名誉。 1980年11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尤溪县委员会成立,罗骏被邀为委员并选为副主席兼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1983年,当选政协三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1984年11月,在政协尤溪县第二届第一次全委会上再次当选副主席兼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1985年10月24日,罗骏在家病逝,终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