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典(1719—1808),字徽五,号慎斋,湖南湘潭县人。其祖先原籍江西吉水,始祖政斋公于明代洪武年间负家神木主来湘潭鼓磉洲定居,世称“鼓磉洲罗氏”,罗典为十三世孙。罗典“生而颖异,磊落不群”,“负质魁岸,言动惟于礼”,因而为祖父笃爱。家道中落后,仍“锐志攻苦,蔬布常不给,自乐也”。
乾隆七年(1742)以府试第一名入郡庠,乾隆十年(1745)食饩,学使阮裴园以国士相待。乾隆十二年(1747)中式乡试第一名举人。次年赴京会试,闱墨为“文章宗匠”陈兆仑惊叹欲望。落第后,陈惋悒以至泣下。乾隆十六年(1751)成进士,殿试二甲,钦命河南副主庶吉士。次年散馆,改授编修。乾隆二十一年(1756)钦命河南副主考,所取多知名这士。回京后当事者以土特产送礼,罗典一概严词谢绝。乾隆二十四年(1759)充顺天乡试同考官。是年冬,升江南道监察御史,忠 虔切,历著风节,弹章直指,咸肃官箴。乾隆二十七年(1762)钦命河南正主考官,为国取才,倍加勤奋,加班加点,十昼夜看完五千多份试卷,细酌取舍,得人益盛,人们说:经过两次精选,中州人才“网鲜遗珠”。次年,充会试同考官。乾隆三十年(1765),钦命提督四川学政,按临诸郡,严禁舞弊,使奸徒远避,真才尽搜,蜀中人士称之为“神”,他还在阆中县平反了一件“生童聚讼”的冤案。原来某考官因与县卒有隙,被诬陷入狱,众考生群起诉冤,保宁知府袒护县令,下令将诉冤考生全部监押起来,舆论哗然,几酿大乱。罗典知道后,不顾知府、镇将的要挟威胁,力主释放全部考生,终于将事件平息了。乾隆三十五年(1770)转授工科给事中,一个贪官在一项大工程中希图冒销贪污,用三千金贿赂罗典,罗典“弗纳,仍痛惩之”,从此以后,贪官污史对他又恨又怕。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月转任吏科掌印给事中,他坚持实事求是,办事认真负责,核杜保佑弊,官吏折且。遇有查办事件,一秉平心执律,再好的朋友也不敢向他求情。乾隆三十九年(1774),罗典升任鸿 寺少卿。乾隆皇帝次年在热河行营接见他,并宣谕大臣,称赞“罗典是正经老实人”。
乾隆四十七年(1782),罗典以67岁高龄,出任岳麓书院山长。直到嘉庆十三年(1808),他以90高龄“端坐而逝”为止,27年间五次连任该院山长。由于他“学行兼优,训诲不倦,实有成效”,经历任巡抚四次奏留议叙,吏部加记录八次,并于九十岁时重赴鹿鸣宴,这在当时全国各书院山长中是绝无仅有的。
他在从事教学和书院管理之余,还下功夫研究学术,先生撰写刊刻《凝园读易管见》、《凝园读诗管见》、《凝园读书管见》、《凝园读春秋管见》、《罗鸿集》凡50卷,以及《九江考》、《广养生说》等文。
罗典逝世后,奉旨批准入祀湖南乡贤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