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告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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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工部右侍郎罗汝敬奉使交趾

  发布时间:2006-03-29

 

皇帝敕论交趾头目黎利等及交趾耆老军民。
朕体天道以御邦,顺人心以兴理,薄海内外一视同仁,间以交趾之人,不忘陈氏,请立其后,用率一方。朕志在恤民,俯从所欲。赦其既往之罪,召还征讨之师,特诏头目耆老,具陈氏子孙来闻,用凭建立。今黎利等奏,陈氏之孙,名暠者,正月病死,并无子孙,数月之间,言辞顿异。夫陈氏世得国人,必其后嗣尚众,昔王师初平交趾,诏求陈氏子孙立之。国人咸谓为黎季厘屠灭已尽,是以郡县其地。然今二十余年,尚有如暠者在,何至暠死顿云无此。必头目耆老未及遍访,其有存者,不敢自言。为臣之道,宜尽诚心,毫末未尽,不可谓诚。
敕至,头目耆老军民,宜悉心咨访陈氏子孙,奏来用颁既绝之命,以副众志,以妥一方。朕既敷旷荡之德,远迩之人,均宜蒙福,其交趾所留朝廷官、军、民人等,及其家口,率皆遣归,以慰其父母、妻、子之望,所留军器、亦悉送纳,庶几求福之道,朕以诚待人,勿或蓄疑,自诒伊戚,故兹敕谕,悉使闻知。
天子宣德三年五月十九日  信宝   敕

选录《江西吉水桃林罗氏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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