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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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川罗氏家规族规

  发布时间:2007-10-03

 

   (一)家规“十一要”
    一要为子孝父母,为媳敬公婆。二要为兄须爱弟,为弟敬兄长。三要笃夫妇和妯娌。四要明长幼。五要重宗族。六要惜廉耻。七要敦礼让。八要爱名节。九要和乡里。十要务本业。十一要训子孙。
   (二)族规十二条
    一戒不孝父母与公婆,犯者任家族分别处罚。若仍作忤逆,逐出族外。
    二戒夫妇兄弟不和,妯娌姊妹吵闹,犯者凭族重责。
    三戒盗葬祖茔,犯者罚银三百两,仍令起迁。
    四戒以长挟幼,以幼凌长,犯者凭族重责。
    五戒不遵族规,吵闹成讼,犯者罚银一百两。
    六戒勾引外匪谋害家庭,犯者罚银一百两。
    七戒勾结亲朋刀笔唆讼,犯者罚银三百两,本身不得入祠。
    八戒无中生有讹诈骗赖,犯者凭族重责,罚银一百两。
    九戒买卖田地生端滋骗,犯者凭族重责。
    十戒不行正道习为盗贼,犯者凭族重责,不许入祠。
    十一戒串同作弊聚赌藏奸,犯者凭族重责重罚。
    十二戒同姓为婚汉夷不论,犯者重责,不准入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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